索 引 号 SM06101-3000-2019-00019 文号宁政办〔2019〕52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9-10-23
标题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乱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乱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01-3000-2019-00019
文号 宁政办〔2019〕52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9-10-23
标题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乱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乱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乱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4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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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于伟国书记、省政府唐登杰省长的重要批示以及省委、省政府殡葬管理改革专题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整治,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乱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活人墓”及凡在“三沿六区”范围内违规建造的坟墓皆属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具体范围如下:

1.沿铁路(含在建)、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主要河道两侧可视范围;

2.耕地、林地和水源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文物保护区、经济开发区、住宅区周边可视范围。

二、目标任务

“活人墓”及“三沿六区”范围内的违建坟墓进行全面整治,着力消减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到2020年2月底前,“活人墓”全部得到平毁整治,“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基本达到看不到坟墓的目标。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底(2019年10月底前)

各乡镇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把这次专项整治的意义、范围、方法和所依据的政策法规解释说明清楚、宣传到位,切实做好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各乡镇要组织力量对整治范围内的坟墓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排出的违规建造坟墓要逐一登记造册,查清建坟户主,并认真填写摸底排查表(附件1、2),于10月31日下午下班前将摸底排查统计表报县民政局汇总。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全面整治(2019年11月-12月)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方式整治,对“活人墓”及2018年专项整治后的违法违规新建坟墓,一律平毁拆除复绿;对实行殡葬改革政策以后的违建大墓(含翻修硬化墓)采取深埋、拆除硬化物缩小面积等方式整治;对旧墓采取“一迁、二改、三植树”方式整治。整治过程中,对必须迁移的,迁移到公益性公墓或骨灰楼堂,如所在地尚未建设公益性公墓或骨灰楼堂,可先将骨灰寄存县殡仪馆骨灰楼;一时无法迁移的,要进行整改,必须缩小面积、拆除硬化物及附件,落实植树遮掩,达到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的效果。各乡镇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违法违规私建坟墓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县民政局汇总,于12月底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民政局。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检查整改(2020年1月—3月)

各乡镇、县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重点看排查摸底是否遗漏、重点部位整治是否落实到位、生态恢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长效机制是否建立运行等情况。各乡镇、县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对整治不到位的,要列明问题、倒排时限,责令按期完成。各乡镇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探索保障整治成果长效持久的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反弹。

四、职责分工

1.民政部门:牵头做好专项摸排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做好骨灰安放(葬)跟踪管理;

2.自然资源部门: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督,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及时发现查处占用耕地违建坟墓行为;

3.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及时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建坟墓造成生态破坏的环境违法行为;

4.林业部门:加强林业执法监督,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及时查处毁林违建坟墓行为;

5.农业农村部门:协助相关部门核实整治违法占用耕地修坟建墓情况;

6.住建部门:加强城市公园监管,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及时查处城市公园及其他公共绿地违规建墓等行为,推进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7.宣传部门:广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现代文明殡葬理念和殡葬改革成果,按统一部署曝光违法违规行为;

8.文明办:将无违建坟墓作为文明创建考评内容,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乱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快成立乱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范围、整治内容和具体人员,深入组织开展“活人墓”及“三沿六区”范围内违规建造坟墓的摸排和整治,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县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对照职责分工,积极履职尽责,积极配合做好乱建坟墓专项整治,凝聚工作合力。

(二)加强矛盾化解。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乡镇、县各有关单位要把握工作策略和方法,防止引发社会矛盾,对存在矛盾纠纷等风险隐患问题,要及时研究妥善解决,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要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说明,全力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乡镇、县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长效持久。要加强骨灰有效管理,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楼堂建设,从源头防治乱建坟墓现象回潮蔓延。要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积极宣传惠民殡葬政策、生态安葬理念,鼓励群众自觉将散埋乱葬墓穴,向节地生态公墓或骨灰楼堂迁移,引导群众主动文明治丧、低碳祭扫、生态安葬。

 

附件:1.“三沿六区”违规建坟摸排与整治情况统计表

2.违法违规私建坟墓摸排核实情况统计表

3.违法违规私建坟墓整治情况统计表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政办52号文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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