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7-1700-2022-00015 文号 宁农〔2022〕138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09-13
标题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发2022年农产品安全与监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2022年农产品安全与监管项目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17-1700-2022-00015
文号 宁农〔2022〕138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09-13
标题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发2022年农产品安全与监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2022年农产品安全与监管项目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发2022年农产品安全与监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4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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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农产品监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2号精神,为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管理,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宁化县2022年农产品安全与监管项目实施方案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3日

附件

宁化县2022年农产品安全与监管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农产品安全与监管项目、不断健全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监管项目资金:80万。

三、重点建设内容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年按序时进度完成1.5批次/千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量。具本级全年完成快检样品不少于1000个,辖区内平均每个乡镇完成快检样品不少于1000个。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农产品生产主体备案、培训与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农业标准制修订、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分析、预警及应急处置等。

(三)其他相关业务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制定与推行,质量安全方面的调查分析、数据汇总、项目管理、应急处置、跟踪评价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根据农产品安全与监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以工作推动带动资金支出。重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对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的,在招标结束后要及时将中标单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加强资金管理。要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项目资金。重点制定完善抽检农产品小额成本报销办法。

(三)加强监管评价加强对项目资金的分配、执行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推进。认真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及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评价情况,县农业农村局适时开展抽查。

 各乡(镇)农产品监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2号精神,为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管理,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宁化县2022年农产品安全与监管项目实施方案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3日

附件

宁化县2022年农产品安全与监管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农产品安全与监管项目、不断健全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监管项目资金:80万。

三、重点建设内容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年按序时进度完成1.5批次/千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量。具本级全年完成快检样品不少于1000个,辖区内平均每个乡镇完成快检样品不少于1000个。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农产品生产主体备案、培训与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农业标准制修订、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分析、预警及应急处置等。

(三)其他相关业务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制定与推行,质量安全方面的调查分析、数据汇总、项目管理、应急处置、跟踪评价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根据农产品安全与监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以工作推动带动资金支出。重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对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的,在招标结束后要及时将中标单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加强资金管理。要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项目资金。重点制定完善抽检农产品小额成本报销办法。

(三)加强监管评价加强对项目资金的分配、执行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推进。认真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及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评价情况,县农业农村局适时开展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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