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32-1700-2020-00015 | 文号 | 安政〔2020〕113号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0-09-10 |
标题 | 安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20年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安乐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6132-1700-2020-00015 | ||
文号 | 安政〔2020〕113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0-09-10 | ||
标题 | 安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20年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安乐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安政〔2020〕113号
安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20年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的通知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的通知》(宁政文〔2020〕48号)精神,现将2020年我镇100万公储备粮食订单计划分解下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早落实订单计划
为做好我镇中、晚籼稻谷的收购工作,各村要尽快制定方案,在8月15日前把镇下达的100万公斤任务分解到组、种粮农户,确保储备订单粮食计划落实。各村在分解储备粮订单计划时,要根据种粮主体的优质稻实际种植面积、余粮情况和往年履行全订单粮食合同情况,优先分配储备粮订单。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分配,不搞平均主义”原则,适当照顾农村贫困户,重点安排给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镇农技站、财政所要积极督促粮食购销企业与各种粮农户签订储备订单合同,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ー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就近收购,方便农民售粮。
二、认真兑现好直补政策
(一)储备订单粮食补贴标准。2020年省、县两级储备订单粮食全部为直接收购,并在不低于省公布最低收购价的市场收购价格的基础上,给予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
(二)储备订单粮食直补资金发放方式。镇财政所要凭县粮食购销企业的“粮食订单合同”和订单收购凭证,按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标准,在订单粮食收购入库15天内,通过金融部门的“一折通”或“一卡通”一次性全部兑现给售粮农户、种粮大户,并及时将补贴分户数据录入中国农民补贴网。要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加强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确保直补资金全部兑现到农户手中。
三、抓好沟通与协调
若对个别粮农在合同期限内对完成所签订的储备订单粮食计划有困难的,镇粮站要会同村委会在本组、本村或本镇进行任务调剂,确保按时、足额完成储备粮订单收购任务。
附件:安乐镇2020年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分配表
安乐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
附件:
安乐镇2020年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分配表
品种:中、晚籼稻谷,优质稻 单位:万公斤
村别 |
任务数 |
备注 |
安乐村 |
12 |
|
马家围村 |
8 |
|
夏坊村 |
7 |
|
刘坊村 |
10 |
|
谢坊村 |
7 |
|
黄庄村 |
12 |
|
洋坊村 |
10 |
|
三大村 |
12 |
|
丁坑口村 |
6 |
|
罗坊村 |
12 |
|
赖畲村 |
4 |
|
合 计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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