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7-1700-2020-00013 文号 宁农〔2020〕27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0-03-19
标题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的通知
内容概述 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17-1700-2020-00013
文号 宁农〔2020〕27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0-03-19
标题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的通知
内容概述 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6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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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畜牧兽医水产站,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明农办〔202021号)精神,结合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要求,我局根据宁化县实际情况制定了《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0319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20年,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畜牧兽医水产站,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紧紧围绕“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目标,对标“四个最严”,创新体制机制,着力补齐短板,防风险、强监管、守底线,全力保障质量安全,促进农产品稳产保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监测预警,筑牢风险防线

1.坚决守好底线。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事关民生大计和社会稳定的大事,特别是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坚决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的极端重要性,要切实把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务实进取,担当作为,坚持“产”“管”并举,标本兼治,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积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2.强化快检预警。加大县乡产地快检力度,全年快检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样品0.9万个以上,兽残快检400样品个,水产品快检56个,推进区域、产业、规模生产基地全覆盖,织密产地准出网,县乡两级要科学合理安排,按时序完成快检任务,县局将适时通报快检完成情况。强化乡镇快速检测室建设和运行,加强培训指导和检查督查,上传完整规范的快检信息。适时组织培训班、技能竞赛等,规范快速检测运行,促进工作水平提升。

3.加强监督抽查。积极配合完成部省级例行监测工作,原则上按照市级拟定的抽检方案执行。做好全县监督抽查工作,加大随机抽样力度,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增强代表性,确保真实反映质量安全水平。继续开展县级定量检测工作,县级全年定量检测样品100个以上。提高抽检针对性,对合格率高的辖区、品种、生产主体,可以适当降低抽检频次,对没有监测过的生产主体和合格率相对较低的辖区、品种,要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加大抽检力度。

4.深化风险评估。配合做好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和执法监管需求,及早发现常见问题产品中未知质量安全隐患,探明已知隐患风险大小,提出有效的监管应对措施。

5.强化应急处置。强化舆情信息监测与研判,快速反应、积极应对、正面引导,有效化解社会舆情。组织参加上级开展的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快速检测、监督抽查等结果的会商分析和通报预警,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强化舆情监测,及时监测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状况。

二、强化执法监管,守住安全底线

6.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巩固主题教育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果,总结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实施“利剑”行动,突出“三前”环节,持续开展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瘦肉精”、生猪屠宰等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蔬菜、畜禽、禽蛋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问题治理。强化农资监管,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等制度,深入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和农资质量执法抽检,严厉打击农药兽药隐形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

7.全面开展巡查检查。突出重点时节、重点产品上市期,深入田间地头,加强禁限用(停用)药物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生产记录、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等质量安全规定落实情况的日常巡查、重点检查、暗查暗访,积极查找问题隐患,认真分析原因、追根溯源,采取内部通报、约谈等方式,及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8.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全面落实“检打联动”“督查督办”机制,严厉查处不合格农产品案件,严格执行行刑衔接制度,推进多办案、办大案,坚决杜绝有案不查、“零办案”或“以罚代刑”现象。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执法检查,加大对未落实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要求的生产主体的惩处力度。改进绩效考核方式,将发现问题和查办案件数量作为评判各地工作的主要依据并纳入食品安全考核评议、质量工作考核、延伸绩效考核,切实树立问题导向,转变工作作风。

三、强化源头管控,着力提质保供

9.健全农业农村标准体系。结合宁化县实际,围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参与制修定一批绿色、优质、营养方面的标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需要和各地实际,有针对性地推动制定一批农村产业发展、乡村治理方面的标准。

10.实施对标达标提质行动。强化标准集成转化,制定发布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配套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强标准推广应用,制作明白纸、告知书,推动标准进村入企、落地到田。加强生产主体安全用药指导培训,宣贯禁限用农药、兽药品种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

11.强化示范基地创建引领。创建1个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强创建指导,强化协调调度,全面树牌亮相,组织现场观摩、技术推广,形成结对联盟、利益共享,带动引领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和水平,有效增加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促进农业提质增效、稳产保供。

12.扎实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强化产地环境监测,做好55

个长期定位监测点例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安全利用率达91%以上。深入实施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行动,力争全县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9年减少2%以上。加快推进绿色茶园建设,基本实现不用化学农药绿色茶园全覆盖。深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专项行动,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确保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扩大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试点,完善回收利用设施,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13.加大农业品牌培育力度。大力推进“三品一标”认证,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3个以上,加强证后监管和目录动态管理,提高认证品牌公信力。组织推荐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优质农产品参与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提高我县绿色优质农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

四、推进制度创新,完善监管体系

14.推进合格证和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全面调查核实,对已办理营业执照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初级加工企业再次进行甄别比对,进一步完善生产主体名录库,推进新增的、遗漏的全部纳入追溯系统监管,实行合格证信息化管理。鼓励一批散户开具使用合格证,积极推动乡镇配备合格证智能机,方便散户开具合格证。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和实操培训指导,县乡村三级联动,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确保每个生产主体和每名监管执法人员应知尽知、应会尽会。持续有力推进“五查”、“四挂钩”制度落到实处,切实推动生产主体及时完整规范上传生产记录、凭证准出。

15.加快智慧农安建设。积极配合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与国家平台对接,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推动追溯管理系统、监测信息系统、信用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关联匹配,实现监管“一账通”。进一步推动应用三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视化监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运用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远程可视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16.推进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分析、管理和使用。探索开展生产主体信用评级。加强法律法规宣贯,引导生产经营主体树立诚信意识,守法诚信经营,形成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质量安全文化,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条件保障,提升监管水平

17.参与规划编制。积极参与我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工作,聚焦当前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研究谋划战略举措,健全完善发展安全联动、源头防控规范、快速抽检监测、全程信息追溯、执法及时跟进、品牌带动提升、基层能力保障等制度,推动构建监管之制,全力确保安全之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8.提升监管能力。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推动乡镇监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明确基层监管人员岗位职责,积极开展监管中心星级评定。进一步提升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水平和履职能力,完善协管员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村级协管员队伍作用,探索推进对小农散户监管的有效形式。加强监管人员岗位、法律、技术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适应监管工作要求,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19.提升检测水平。推动县级质检机构资质认定,提高基层质检机构认证率,加强规范管理、科学运行,带动提升全县检测能力和水平。

20.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用好用足省级农产品安全与监管专项资金,及早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加快拨付快检仪器、合格证智能机设备购置、乡镇监管工作经费补助等大额开支,及时办理报账、结算等相关手续,确保6月底前资金支出率高于50%9月底前高于80%11月底前高于95%。同时,要积极与县财政部门沟通,争取县级财政支持。

六、强化宣传发动,深化共治共享

21.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双百对接、结对帮扶等系列活动。积极申报农安县创建工作。积极参与国家农安县“响亮行动”和中国行系列宣传。

22.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科普基地、协作媒体、专题活动聚合作用,大力普及质量安全生产、消费知识,展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举办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宣传推介活动,促进赋码出证生产主体与商超产销对接,提供更多凭证销售的优质安全农产品。强化监管信息公开,延伸公开广度,增强曝光力度,提高震慑硬度。

 

 

 

 


2020年宁化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务清单

 

任务名称

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

绩效目标

一、强化监测预警,筑牢风险防线

(一)强化快检预警

1.加大县乡产地快检力度,全年快检蔬菜、水果、食用菌等9000个、禽肉、禽蛋400个,水产品65个,共9465个。提高兽残快检比例。强化乡镇快检室建设。(农安服务中心、县农产品检测中心、动物卫生所、水技站、各乡镇监管中心)

1.县本级全年完成快检样品1000个以上。

2.辖区内平均每个乡镇完成快检样品500个以上。

3.禽肉禽蛋兽残快检样品数400个,水产品65个。

4.县乡年度快检总任务按序时进度完成(即每季度完成全年25%),对纳入追溯平台生产主体快检实现全覆盖,并确保一年平均被抽检次数达2次以上,并上传完整规范的快检信息。

5.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建设运行进行培训指导的情况。

(二)加强监督抽查

2.加大随机抽样力度,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增强代表性,确保真实反映质量安全水平。继续开展县级定量检测工作,县级全年定量检测样品100个以上,适当开展监督抽查,(农安服务中心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1.配合完成部级例行监测工作,并按计划完成省级、市级监督抽样任务,做好“双随机”工作并均衡安排抽样品种及数量。

2.县本级制定年度监测方案,按时序开展定量检测任务。

3.县级开展监督抽查情况。

*4.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并查明原因情况(加分项)。

(三)强化应急处置

3.强化舆情信息监测与研判。组织参加省上开展的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农安服务中心)

1.强化舆情监测,及时、有效处置负面舆情信息情况。

2.组织参加省上开展的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

二、强化执法监管,守住安全底线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4.深化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生猪屠宰、水产品等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蔬菜、畜禽、禽蛋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问题。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农安服务中心、种植业管理股、畜牧兽医管理股、农业执法大队、动物卫生所)

1.制定本级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情况。

2.按时报送专项整治有关报表、台账和工作进展情况。

3.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五)全面开展巡查检查。

5.加强禁限用(停用)药物使用、间隔期(休药期)、生产记录、合格证制度等质量安全规定落实情况的日常巡查、重点检查、暗查暗访。(农安服务中心,植保站、执法大队、动物卫生所)

1.组织开展巡查检查,查找问题隐患,并推进整改情况。

2.组织开展暗查暗访,查找问题隐患,并推进整改情况。

(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6.全面落实“检打联动”“督查督办”机制,严厉查处不合格农产品案件,严格执行行刑衔接制度,推进多办案、办大案,坚决杜绝有案不查、“零办案”或“以罚代刑”现象。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执法检查,加大对未落实“双制度”要求的生产主体的惩处力度。(农安服务中心、农业执法大队、动物卫生所、渔政大队)

*1.行政案件查处及移送司法机关情况(按案件数量全市排名评分)。

2.农资案件查处及移送司法机关情况。

3.上报的农资打假大案要案列入农业农村部集中公布的典型案件情况(加分项)。

*4.上报的农产品执法案例被部里采用公布情况(加分项)。

三、强化源头管控,着力提质保供

(七)健全农业农村标准体系

    7.强化标准制修订,优先推荐制修订以提质为导向的绿色标准和引领产业升级的优质标准,推动制修订一批农村领域的标准。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申报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农安服务中心牵头,相关所站配合)。

1.参与农业农村标准制修订情况。

2.参与制修订的项目通过立项或发布的情况。

(八)实施对标达标提质行动

8.制定发布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配套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强标准推广应用,制作明白纸、告知书,推动标准进村入企、落地到田。加强生产主体安全用药指导培训。(种植业股、畜牧兽医管理股、经作站、蔬菜办、食用菌站、畜牧站、植保站)。

1.制定印发标准化操作规程情况。

2.开展标准化、安全用药培训情况。

3.开展标准相关科普宣传、技术推广等情况。

(九)强化示范基地创建引领

9.全县创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个,其中畜禽1个。加强创建指导,强化协调调度,全面树牌亮相,组织现场观摩、技术推广,形成结对联盟、利益共享。(农安服务中心、畜牧站)。

1.6月底前100%树牌亮相。

*2.10月底前完成验收。

3.11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

4.每季度末23日前报送工作进度表。

5.指导每个优质基地创建单位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制定一个操作规程并上墙。

(十)扎实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10.强化产地环境监测,做好 55 个长期定位监测点例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深入实施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行动,示范推广种植绿肥 10 万亩、实施稻田秸秆还田 12.2 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79 万亩(次),完成病虫害统防统治 37万亩(次),绿色防控51万亩(次)。加快推进绿色茶园建设。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整市推进。开展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试点。(畜牧兽医管理股、科教股、植保站、能源站、土肥站、畜牧站)

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1%以上。

2.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9年减少2%以上。

3.基本实现不用化学农药绿色茶园全覆盖。

4.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6.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7.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十一)加大农业品牌培育力度

11.高质量发展“三品一标”,全年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3个以上,质量抽检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组织推荐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优质农产品参与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绿办)

1.“三品一标”认证情况。

2.农业品牌遴选推荐情况。

四、推进制度创新,完善监管体系

(十二)推进合格证和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

    12.健全完善主体名录库,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和实操培训指导。严格落实“五查” “四挂钩”制度,积极推动生产主体和散户生成或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凭证(农安服务中心、各乡镇监管中心、相关单位配合)

 

*1.按时完成调查摸底并全部纳入追溯系统监管情况。

2.按时完成生产主体全覆盖培训情况。

3.县线上巡查每周不少于5次,县级每周对辖区内所有生产主体线上巡查全覆盖。

*4.对生产记录信息上传不及时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曝光情况。

5.县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和一品一码追溯制度落实情况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项目申报、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参展等挂钩情况。

6.每个涉农乡镇每年推动2家以上散户开具合格证情况。

*7.县乡辖区内生产主体生成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凭证数量情况。

8.每半月一次的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落实情况统计表报送情况。

(十三)加快智慧农安建设

13.探索运用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远程可视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农安服务中心)

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创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十四)推进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14.建立健全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分析、管理和使用。探索开展生产主体信用评级。加强法律法规宣贯,引导生产经营主体树立诚信意识,守法诚信经营。(农安服务中心、农业执法大队、动物卫生所)

1.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设情况。

2.运用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录入各生产经营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巡查、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奖励等信息,做到相关信息应录尽录工作情况。

3.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档案建设情况。

4.运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各生产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巡查、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奖励等信息,做到相关信息应录尽录工作情况。

五、加强条件保障,提升监管水平

(十五)提升监管能力

15.开展乡镇监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水平和履职能力。加强监管人员岗位、法律、技术和业务培训。(农安服务中心)

1.村级协管员队伍履职情况。

*2.监管机构设立、监管人员配置、监管设备配备情况。

3.开展监管人员培训情况。

(十六)提升检测水平

16.全面推动县质检机构资质认定,提高基层质检机构认证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1.质检体系项目双认证通过情况。

2.开展技术观摩、跟班学习等,强化检测人员培训情况。

3.落实农业农村系统质检机构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十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7.用好用足省级农产品安全与监管专项资金。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县级财政支持。(农安服务中心、财务室)。

1.6月底前省级农产品安全与监管专项资金支出率高于50%

*2.9月底前支出率高于80%

*3.11月底前资金支出率高于95%

4.本级财政安排专项监管资金情况。

六、强化宣传发动,深化共治共享

(十八)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18.组织参加双百对接、结对帮扶、“响亮行动”和中国行系列宣传等系列活动。(农安服务中心)

1.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情况。

2.积极参加农业农村部部署的活动情况。

 

(十九)加强宣传引导

19.加强宣传,普及质量安全生产、消费知识,展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举办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宣传推介活动,促进赋码出证生产主体与商超产销对接。强化监管信息公开。(农安服务中心)

1.在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央广网等央级媒体上报道情况。

2.在福建日报、福建新闻联播、福建新闻广播等省级媒体上报道情况。

3.在三明日报、三明新闻、e三明等市级媒体上报道情况。

4.在地方电视台、报刊等地方媒体上报道情况。

5.举办宣传推介活动等有创新举措的宣传活动情况。

 

备注:1.绩效目标即农业农村系统绩效管理中农产品质量安全部分考核要点。

      2.实行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季报制度,各地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时,要将上月已完成任务的佐证材料一并报送质监处作为农业农村系统绩效管

理的评分依据,年终不再另行报送。

      3.量化的绩效目标考核时按完成量百分比赋分。

4.非量化的绩效目标根据工作任务完成质量,按高、中、低三档进行赋分,比重分别为30%40%30%,其中高分档分数为分值的90-100%

中分档分数为分值的75-89%,低分档分数为分值的74%以下。

          5.*号的绩效目标为重点考核指标,所占权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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