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17-1700-2019-00056 | 文号 | 宁农〔2019〕76号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19-08-29 |
标题 |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化县2019年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宁化县2019年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6117-1700-2019-00056 | ||
文号 | 宁农〔2019〕76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 ||
生成日期 | 2019-08-29 | ||
标题 |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化县2019年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宁化县2019年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2019年福建省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方案》,为扎实抓好我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现将《宁化县2019年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此件主动公开)
宁化县2019年农产品产地环境
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方案》,为确保完成2019年我县产地环境监测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与目标
2019年我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采集样品任务38个,全部采集农作物样品。其中:省控监测点30个,国控监测点8个。省控点要求在2017年建立的省控长期定位监测点位上,根据作物种植情况,采集我县8个蔬菜监测点位上的农产品样品30个;国控点要求在我县确定的8个国控点位上每个点位取1个样品。分析农产品中重金属含量并进行评价,以摸清我县各类农产品中重金属的污染状况及其与土壤之间的关系,为我县农用地土壤的安全利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基础。
二、组织与管理
1、样品检测根据市农业局于
三、技术规范与要求
(一)采集样品类型。2019年我县产地环境监测工作采集的农产品主要包括如下种类:1.根茎类农产品:马铃薯、番薯、淮山、芋头、茭白、莲藕、萝卜(白)、胡萝卜等。2.瓜果类农产品:豇豆、四季豆、荷兰豆、茄子、黄瓜、丝瓜、葫瓜、佛手瓜、冬瓜、南瓜等。3.叶菜类:各类叶菜。4.其他蔬菜:叶菜和根茎类蔬菜以外的蔬菜,如花椰菜、西兰花等。5.水果类:柑橘、柚子、柿子、枇杷、萘、等。
采集30个农产品样品。其中,优先采集当地特色水果,采集数量约10个;其余每种农产品的采集数量不超过5个。
(二)采集方法。1.农产品样品的采集地点严格限制在2017年确定的长期定位监测点位上,即必须在2017年采集土壤样品的田块(地块)上采集农产品样品,不能跨出田块在在别处采样。2.采样时,应事先准备好不锈钢或瓷质剪刀、不锈钢或瓷质小刀、样品袋、样品标签、采样记录表等。3.在农产品成熟时进行采样。4.必须拍摄5张采样照片,其中1张是点位中心照片(必须反映采样人员在采农产品样品的情形,即体现采样人员的同时体现农产品种类)、其余4张是四周景观照片(反映与2017年基本一致的景观)。所有照片都应该自带经纬度。照片不合格的将被视为无效样品。5.农作物样品应采集混合样品,不能以单株(个)作为监测样品。农作物混合样是指在已定采样点地块内根据不同情况按对角线法进行多点取样,然后等量混匀组成一个混合样品。每一混合样由5个的植株组成(即分点样)组成。粮食样品采集:水稻、小麦类采集稻穗、麦穗;玉米采取第一穗,即离地表近的一穗,混合成样。蔬菜样品的采集:小型植株的叶菜类(白菜、韭菜等)去根整株采集;大型植株的叶菜类可用辐射形切割法采样,即从每株表层叶至心叶切成八小瓣,随机取两瓣为该植株分样;根茎类采集根部和茎部,大型根茎可用辐射形切割法采样;果实类在植株上、中、下各侧均匀采摘,混合成样。采样量:谷类一般为
(三)样品运送与处理。样品采集后应尽快送至样品处理单位进行样品处理。采集好的样品装运前必须逐个核对样品、样品登记表、样品标签和采样记录,核对无误后分类装箱;样品在运输中严防样品的损失、混淆或沾污,及时送至实验室。接受者与送样者双方在样品登记表上签字,样品记录由双方各存1份备查;要确保农产品样品送至实验室时不变质腐烂。样品要冷冻运送,可配备专门的隔热容器,放入致冷剂。水分较多的样品,先装入塑料食品袋,再放入容器中,防止水分遗失。负责样品处理的人员接收样品后应立即进行样品处理。
四、经费安排
1、样品检测费用按市站2017年的统一招标价格,农产品(蔬菜)采样费和检测费1020元/件,其中:采样费500元/件;检测费件)
农产品(蔬菜)采样点38个×1020=387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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