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7-1700-2018-00034 文号 宁农〔2018〕138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农业局 生成日期 2018-09-26
标题 宁化县农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8年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6117-1700-2018-00034
文号 宁农〔2018〕138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农业局
生成日期 2018-09-26
标题 宁化县农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8年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农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6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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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畜牧兽医水产站,局属有关单位:

2018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畜牧兽医水产站和局属有关单位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履行监管责任

国庆时期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段。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畜牧兽医水产站和局属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把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根据当地农产品产销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协调配合,实施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

二、排查问题隐患,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畜牧兽医水产站和局属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全面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组织执法力量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违法使用农兽禁用药物及不执行限用药物间隔(休药)期的行为。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源,及时查清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

三、严格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国庆期间,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畜牧兽医水产站和局属有关单位要加大对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源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生产秩序稳定。

四、强化宣传培训,科学引导生产和消费

国庆期间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畜牧兽医水产站和局属有关单位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采取治理整顿和宣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指导力度,同时要把散户纳入监管范围,督促指导生产主体规范生产。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农产品生主体和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科学消费知识,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从源头上保障国庆期间城乡居民农产品质量安全。

 

 

                        

 

                               宁化县农业局                   

                                                             2018年9月26日                  

 

                  

 

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畜牧兽医水产站,局属有关单位:

2018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畜牧兽医水产站和局属有关单位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履行监管责任

国庆时期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段。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畜牧兽医水产站和局属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把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根据当地农产品产销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协调配合,实施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

二、排查问题隐患,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畜牧兽医水产站和局属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全面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组织执法力量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违法使用农兽禁用药物及不执行限用药物间隔(休药)期的行为。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源,及时查清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

三、严格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国庆期间,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畜牧兽医水产站和局属有关单位要加大对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源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生产秩序稳定。

四、强化宣传培训,科学引导生产和消费

国庆期间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畜牧兽医水产站和局属有关单位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采取治理整顿和宣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指导力度,同时要把散户纳入监管范围,督促指导生产主体规范生产。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农产品生主体和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科学消费知识,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从源头上保障国庆期间城乡居民农产品质量安全。

 

 

                        

 

                               宁化县农业局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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