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18-0300-2021-00052 | 文号 | 宁林〔2021〕148号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林业局 | 生成日期 | 2021-11-15 |
标题 | 宁化县林业局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化县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6118-0300-2021-00052 | ||
文号 | 宁林〔2021〕148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林业局 | ||
生成日期 | 2021-11-15 | ||
标题 | 宁化县林业局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化县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
有效性 | 有效 |
为规范和加强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宁化县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化县林业局 宁化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化县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政策,加快我县笋竹特色产业发展步伐,加强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2021〕17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发展资金是包含于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下达的竹业专项资金。
第二条 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资金的管理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
第四条 补助范围严格按照《宁化县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项目内容范围实施。
第五条 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丰产竹林示范片经营(竹林施肥、竹林抚育等)、竹林培育相关设施设备(主要竹山喷灌设施建设)、竹林机耕路建设与维修及笋竹采运新工艺新技术(建烤笋干房、购伐竹剪、竹林轨道搬运机等竹林机械)等项目补助;补助对象为项目建设的竹农或单位。
第三章 资金补助标准
第六条 竹林机耕路建设补助标准。新开设竹山机耕路每公里补助14000元;竹山道路维修每公里补助3000元。
第七条 丰产竹林示范片补助250元/亩,其中包括肥料(肥料统一招标采购)施工补助;采取劈草浅锄抚育的竹林每亩补助100元。
第八条 新建生物质燃料烤笋房(或电烤笋房)补助10000元/个。
第九条 笋竹采运新工艺新技术补助标准。竹林轨道搬运机牵引机头(含拖车1个)每个补助10000元,轨道每米补助85元。
第十条 竹林灌溉水池补助标准。新建竹林灌溉水池(含配套设施)补助500元/m3。
第十一条 不得同时享受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和农机购机补助。
第十二条 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资金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项目建设完成,由县林业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县林业局审核后补助资金转账支付到项目业主账户,采购机械设备的项目业主应提供大于或等于补助金额的税务发票。
第三章 资金管理监督
第十三条 县林业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不得将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购置车辆和通讯器材以及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与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只适用于宁化县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自2021年11月17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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