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5-0300-2019-00007
发布机构: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文 号:
宁建〔2019〕25号
发文日期:
2019-02-28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请求批准宁化县东扩新区A地块(壹品尚城)规划方案的请示
发布时间:2019-03-04 22:40
来源:宁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阅读:次
县人民政府:
宁化县东扩新区A地块(壹品尚城)地处客家大道北侧、工业路东侧,于2018年10月22日通过公开挂牌出让,由三明华茂置业有限公司承买开发,该公司依据县城市总体规划、县城东扩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委托福建省集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该小区的规划方案设计。经2019年第一次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确定规划设计方案,通过我局技术审查,认为该居住小区规划结构明晰、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道路交通组织顺畅、市政设施及公用设施配套齐全,基本符合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该居住小区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41158.0㎡;建筑占地面积10289.5㎡;总建筑面积95485.61㎡;计容建筑面积74084.4㎡,其中商业建筑面积3892.38㎡,住宅面积70192.02㎡;不计容建筑面积21401.21㎡(其中地下室面积16134.5㎡);容积率1.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住宅户数550户;机动车停车位595个,其中地下室停车位401个(含20个公用充电桩机动车停车),地下室摩托车位745个(折算149个小型汽车停车位,占机动车总停车位数的25%),地面停车位45个;架空层非机动车停车位550个(含充电车位122个)。小区建筑最高层数为十七层,地下车库一层。
本地块商业面积3892.38㎡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7%,住宅面积70192.02㎡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93%。
小区内为社会公众提供的设施用房的建筑面积: 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面积370.5㎡(达计容总建筑面积5‰,其中底层商业面积111.2㎡,达计容总建筑面积1.5‰);垃圾收集间面积60㎡;公厕面积60㎡,共计490.5㎡。小区内为业主提供的设施用房的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面积296.4㎡(达计容总建筑面积4‰);架空层面积(含架空层楼梯)4394.81㎡;消控中心60㎡;燃气调压室25㎡;变配电房360㎡;发电机房50㎡;弱电机房80㎡,共计5500.77㎡。以上面积不含公摊,不计入容积率指标,不得公摊,不得出售,不得改变使用用途。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公厕及垃圾收集间产权归县政府所有;物业管理用房、架空层及发电机房等公共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地下室面积16134.5㎡(含人防设施面积、变配电房、发电机房、弱电机房等),地下室面积不含公摊,不计入容积率指标,不得公摊,不得改变使用用途。人防工程设施建设面积由县人防办确定。
妥否,请批示。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