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00-0300-2017-6074 文号 宁林〔2017〕12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17-01-22
标题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印发《宁化县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 宁化县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6100-0300-2017-6074
文号 宁林〔2017〕12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17-01-22
标题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印发《宁化县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 宁化县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印发《宁化县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27 09:52
| | | |
政策解读:

林业各单位:

 现将《宁化县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宁化县林业局

2017年1月22日

宁化县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林业局的支持指导下,我县林业系统通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工作成效显著,县林业局被评为“六五”普法先进集体,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增强,广大林业生产经营者法律观念、依法生产经营和依法维权意识明显提高,林业法制化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林进程、服务现代林业发展、维护林区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大力推进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林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市林业局下发的《三明市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明林策20167号)和县委、县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宁委发〔201613)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特制定宁化县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我县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按照《国家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的要求,坚持林业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公民生态文明教育相结合、与林业法治实践相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努力促进现代林业建设,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林工作,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大力普及林业法律知识,进一步营造现代林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林业各单位的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全社会自觉守法用法、珍惜和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氛围进一步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我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深入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林,服务生态建设,服务林业改革发展,服务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林农。着眼于林农的实际法律需求,贴近林农生产生活,呼应林农关注的热点难点,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服务林农有机结合,切实维护和发展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时节、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可行的方法,增强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林业生产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用宣传教育引导林业法治实践,用林业法治实践推动和检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围绕林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创新理念方法,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体现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是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使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引导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农坚定中国特色的自觉性。

(三)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和相关法规。加强关于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突出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规范性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林业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与生态法治建设,弘扬科学的生态道德观、生态价值观、生态消费观。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林业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现代林业建设的法律法规,如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植物检疫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深入学习宣传与广大林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有关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林权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处理纠纷、农村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林区管理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林业实际需求相关的新法律法规。深入学习福建省森林条例,森林资源流转条例、林权登记条例、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

(六)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深入开展“12·4宪法日”法制宣传日活动。利用“植树节”、“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野生植物保护宣传月”、“生物多样性月”、“湿地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七)深入推进依法治林。坚持林业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结合我县林业特点开展依法治林、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林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林业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林业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积极推进林业法律的有效实施。针对乱砍滥伐、非法收购木材及非法占用林地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林业专项治理活动,提高林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对象和要求

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林业干部职工、林业执法人员,林区青少年和林农。其中领导干部和林农是重点。

(一)切实加强林业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林业部门领导干部要把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落实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考核。健全林业干部职工法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开展林业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教育培训。

(二)大力推进林业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林业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森林公安民警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开展执法培训班、案例研讨、专题讲座等形式,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职业道德素养。

(三)扎实开展林农及林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林农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林农依法参与林业生产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进一步增强林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开展林区“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我县林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后开始实施,202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林业各单位研究制定本单位“七五”普法计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2020年。林业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年度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实施到位。2018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在做好年度普法工作的同时,根据市林业局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对本系统“七五” 普法情况进行总结和检查验收,推荐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林业局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林业“十三五”规划。县林业局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普法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普法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普法工作的日常工作,在局领导小组领导下负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全面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志愿者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定期培训、普法骨干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普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导体系,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或公布,督促整改,并建立使命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抽考制度,对执法人员进行考试和轮训,促进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落实经费保障,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年度财务预算,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三)创新普法方式。利用各类教育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办好普法节目、专栏。加大网络法制宣传力度,在林业局门户网站开辟“七五”普法专栏。积极利用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林业普法公众微信号、短信服务的法制宣传教育。购买一批高质量的普法书籍和读物,供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农群众阅读使用。根据林区生产生活的特点,充分利用重大节日、赶集赶圩日,运用流动宣传车、悬挂法制宣传横幅等方式开展普法下乡活动。通过设置宣传栏、广告牌,通过以案释法、有奖问答、法制图片展等方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说服力、感染力和实际成效。

林业各单位:

 现将《宁化县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宁化县林业局

2017年1月22日

宁化县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林业局的支持指导下,我县林业系统通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工作成效显著,县林业局被评为“六五”普法先进集体,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增强,广大林业生产经营者法律观念、依法生产经营和依法维权意识明显提高,林业法制化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林进程、服务现代林业发展、维护林区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大力推进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林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市林业局下发的《三明市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明林策20167号)和县委、县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宁委发〔201613)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特制定宁化县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我县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按照《国家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的要求,坚持林业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公民生态文明教育相结合、与林业法治实践相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努力促进现代林业建设,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林工作,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大力普及林业法律知识,进一步营造现代林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林业各单位的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全社会自觉守法用法、珍惜和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氛围进一步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我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深入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林,服务生态建设,服务林业改革发展,服务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林农。着眼于林农的实际法律需求,贴近林农生产生活,呼应林农关注的热点难点,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服务林农有机结合,切实维护和发展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时节、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可行的方法,增强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林业生产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用宣传教育引导林业法治实践,用林业法治实践推动和检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围绕林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创新理念方法,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体现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是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使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引导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农坚定中国特色的自觉性。

(三)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和相关法规。加强关于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突出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规范性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林业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与生态法治建设,弘扬科学的生态道德观、生态价值观、生态消费观。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林业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现代林业建设的法律法规,如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植物检疫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深入学习宣传与广大林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有关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林权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处理纠纷、农村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林区管理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林业实际需求相关的新法律法规。深入学习福建省森林条例,森林资源流转条例、林权登记条例、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

(六)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深入开展“12·4宪法日”法制宣传日活动。利用“植树节”、“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野生植物保护宣传月”、“生物多样性月”、“湿地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七)深入推进依法治林。坚持林业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结合我县林业特点开展依法治林、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林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林业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林业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积极推进林业法律的有效实施。针对乱砍滥伐、非法收购木材及非法占用林地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林业专项治理活动,提高林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对象和要求

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林业干部职工、林业执法人员,林区青少年和林农。其中领导干部和林农是重点。

(一)切实加强林业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林业部门领导干部要把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落实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考核。健全林业干部职工法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开展林业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教育培训。

(二)大力推进林业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林业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森林公安民警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开展执法培训班、案例研讨、专题讲座等形式,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职业道德素养。

(三)扎实开展林农及林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林农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林农依法参与林业生产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进一步增强林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开展林区“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我县林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后开始实施,202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林业各单位研究制定本单位“七五”普法计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2020年。林业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年度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实施到位。2018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在做好年度普法工作的同时,根据市林业局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对本系统“七五” 普法情况进行总结和检查验收,推荐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林业局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林业“十三五”规划。县林业局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普法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普法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普法工作的日常工作,在局领导小组领导下负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全面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志愿者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定期培训、普法骨干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普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导体系,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或公布,督促整改,并建立使命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抽考制度,对执法人员进行考试和轮训,促进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落实经费保障,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年度财务预算,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三)创新普法方式。利用各类教育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办好普法节目、专栏。加大网络法制宣传力度,在林业局门户网站开辟“七五”普法专栏。积极利用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林业普法公众微信号、短信服务的法制宣传教育。购买一批高质量的普法书籍和读物,供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农群众阅读使用。根据林区生产生活的特点,充分利用重大节日、赶集赶圩日,运用流动宣传车、悬挂法制宣传横幅等方式开展普法下乡活动。通过设置宣传栏、广告牌,通过以案释法、有奖问答、法制图片展等方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说服力、感染力和实际成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