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2-0300-2009-00002 文号宁林〔2008〕32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08-04-10
标题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意见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22-0300-2009-00002
文号 宁林〔2008〕32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08-04-10
标题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意见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09-07-03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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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宁林〔2008〕32号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意见

林业有关单位:

二〇〇八年我局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局的年度目标责任书,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出生人口性别比为目标,强化本单位职工和家属计生工作管理,确保不出现政策外生育,充分发挥林业部门职能优势,全面履行职责,努力提高计生综合治理水平。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人口与计生工作长效工作机制。要按照局党委颁发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要建立“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格局。

二、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决定》精神。《决定》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要把学习贯彻《决定》精神作为当前计生工作头等大事来抓,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人口与计划生育新形势新思路。今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须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要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偏高、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五项重要任务,谋思路、出实招、求实效,确保《决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及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三、抓好常规工作。要始终把查环查孕和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作为最基础工作,抓紧抓实,落实“双查责任制度”:三月、八月二轮双查必须当月到位,要把少数外出职工家属和待岗的双查对象列为重点对象,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不漏查,100%到位,要确保落实“四术”不拖欠,落实长效节育措施。

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外出务工的离岗人员,要督促其到局计生办签订计生管理合同书和婚育证件,对涉及用工、房屋(店面)出租的流入人口,要严格审查婚育证件,并建立相关台帐和通报当地乡镇计生部门。

五、积极推进农村计生三结合工作。要认真兑现奖励优惠政策,完善利益导向:

1、对计生工作好的地方,优先安排林业生产建设项目、资金、技术、培训、优良种苗;

2、对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使用自用材,给予优先审批;

3、帮助计生户利用自留山、责任山发展林业经济,各林业站应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兑现奖励优惠人员档案,每季度末向局计生办报送季报表。

六、健全计生台帐档案。各单位都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台帐和有关计划生育动态资料档案,准确反映本单位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情况,局计生领导小组年终将对各单位计生综合治理完成目标责任书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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