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7-1500-2019-00040 文号 宁扶组〔2019〕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19-07-10
标题 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义务教育巩固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义务教育巩固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17-1500-2019-00040
文号 宁扶组〔2019〕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19-07-10
标题 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义务教育巩固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义务教育巩固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义务教育巩固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0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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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就得了医,现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巩固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710


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巩固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健康脱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巩固提升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从现在起到10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障巩固提升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庆“两不愁三保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福建省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十条意见》有关要求,“以排查促整改,以排查促提升”,全面排查健康扶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查实找准健康扶贫工作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坚持边查边改,及时补差补缺,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达标。

二、排查范围

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省定扶贫标准下的低保对象)。

三、排查内容

1. 基本医疗保障服务落实到位

1)医保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人员与扶贫、民政信息一致;参保率达到100%,并由财政全额资助;

2)大病患者全部救治;

3)特殊慢性病人员全部办理门诊特殊病种证(27种);

4)所有符合政策条件的贫困人口的医保报销材料、报销比例进行复核,确保各项医疗扶贫政策落实到位、补偿到位;

5)2018年贫困户就医自付超过1万元以上的人群。

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位

1)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应签尽签,并且知道签约医生姓名,户上有签约单;

2)按照《三明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卫2018183号)文件要求服务到位。针对特殊人群提供相应服务;

3.配套政策落实到位

1)贫困户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执行一站式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

2)每个贫困人口均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健康扶贫工作排查,是夯实脱贫基础、巩固提升基本医疗工作的一次大检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督促指导,协调推动问题解决,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县医保中心要对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市精准医疗救助、市第三次精准补助、县精准医疗帮扶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并整理成册,以利于巩固和提升健康扶贫成果。

(二)突出排查重点各乡镇、医疗机构要认真对照此次排查的工作要求,逐村逐户逐项进行深入、细致、全面的排查,做到不漏一人,不缺一项。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人。

(三)加大督导力度由县卫健局牵头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乡镇排查工作进展情况。根据排查时限要求,实行时间倒排;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大排查中落实不力、作风不实、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将严肃问责、追究责任。

(四)认真抓好整改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建立问题台账,填报《宁化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排查问题汇总表》(见附件),于9月中旬上报到县卫健局,并认真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在10月底前整改到位。


附件

宁化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排查问题汇总表

填报单位:

 

 

 

 

 

单位:人

 

乡镇

未参保人数

大病未治人数

未办理特殊病种证人数

医疗费用自付超万元人数

未签约人数

未按要求提供签约服务人数

未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人数

未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人数

 

 

 

 

 

 

 

 

 

 

 

 

 

 

 

 

 

 

 

 

 

 

 

 

 

 

 

 

 

 

 

 

 

 

 

 

 

 

 

 

 

 

 

 

 

 

 

 

 

 

 

 

 

 

 

 

 

 

 

 

 

 

 

 

 

 

 

 

 

 

 

 

填报人:

 

 

 

负责人: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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