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万元、2016-2017的两年度造福工程指标调剂后的结余资金13万元、2016年市级财政下达的造福工程基础设施配套结余资金40万元、2018年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结余107.131713万元,第一批已下达114.906223万元)。
一、资金用途
此次下达整合结余资金263.22549万元,具体用于建档立卡国定搬迁对象追加补助1.5万元、贫困村村财增收补助30万元,贫困村安全饮用水扩容巩固提升工程231.72549万元等三个方面(详见附表)。其中建档立卡国定搬迁对象追加补助和贫困村村财增收补助从市级造福工程基础设施配套结余资金指标中列支,贫困村安全饮用水扩容巩固提升工程从省级固投补助及其他结余资金指标中列支。
一、其他要求
在资金下达后,各有关乡镇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44号)和《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扶办〔2018〕43号)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补助资金要通过一折(卡)通直接入受助对象账户。同时,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防止资金结转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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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宁化县建档立卡国定搬迁对象追加补助表
2. 贫困村村财增收补助表
3. 贫困村安全饮用水扩容巩固提升工程资金补助表
宁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