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22-3000-2018-00037 | 文号 | 宁卫〔2018〕66 号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8-05-16 |
标题 | 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健康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健康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6122-3000-2018-00037 | ||
文号 | 宁卫〔2018〕66 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18-05-16 | ||
标题 | 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健康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健康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卫计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共福建省纪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闽纪办〔2018〕33号),根据《中共宁化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宁纪办〔2018〕8号)要求,结合我县健康扶贫工作实际,特制定全县健康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思想为指导,根据省委、省政府健康扶贫决策部署与基本方略,坚持专项检查和自查自纠相结合,查摆问题和建章立制相结合,构建健康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健康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进,为助力我县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治理范围
(一)健康扶贫领域落实问题。
1、治理大病专项救治对象应治尽治不到位问题;
2、治理贫困户医疗保险和各项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3、治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到位、引导形成以家庭医生首诊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工作不力的行为;
4、治理定点医疗机构未按相关工作流程和规范开展救治工作的问题。
(二)针对历年来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落实问题。
1、治理历年来奖扶政策资格认定差错的问题;
2、治理奖扶工作中不按要求进行公示和不进行年审的问题;
3、治理扶助资金奖补发放不及时、截留挪用、侵占私分的问题。
三、措施与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15日,按以下五个步骤扎实开展:
(一)动员部署(5月18日前)。县卫计局于2018年5月18日前制订印发《宁化县县健康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2018年健康扶贫重要任务,一并作出动员部署。摸清健康扶贫和计划生育奖扶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分析深层次原因,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责任清单,明确具体任务、责任人员、推进措施。
(二)自查自纠(5月21日-6月30日)。针对以上二个方面七个重点整治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对照省市多次到我县检查扶贫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纪检、审计、扶贫等部门通报以及群众举报等方式涉及健康扶贫领域和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落实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务求整改到位。并按照要求及时将问题清单、自查自纠情况及取得的实效等报送局流管股进行汇总。
(三)集中整改(7月1日-8月31日)。对自查自纠作风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即刻整改到位,需一定时限整改的,将落实整改作为专项治理的首要任务,集中两月时间,采取攻坚措施,在8月底前整改到位。各单位于8月2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局流管进行汇总。
(四)检查落实(9月1日-11月30日)。把督察落实贯彻专项治理始终,县卫计局联合派驻纪检组进行不定期督查。结合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任务,集中检查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对重点问题专项督察,对健康扶贫和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落实问题频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重点督察,通报和查处专项治理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
(五)总结上报(12月1日-12月15日)。认真分析健康扶贫领域问题产生的根源,巩固提升专项治理成果,全面总结专项治理经验,以开展专项治理为契机,完善健康扶贫领域和计划生育奖扶扶助制度设计和政策举措,健全长效保障机制,并形成汇报材料,上报县纪委。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健康扶贫专项治理与卫生计生行业整治行动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县局成立健康扶贫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见附件1),同时,将健康扶贫专项治理内容纳入卫生计生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和督查的内容统一开展指导和督查。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将健康扶贫专项整治摆在重要位置,对任务进行细化、量化、硬化,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的主要领导是健康扶贫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内部督导检查,避免走过场。
(二)严肃纪律,加强督查。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务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边查边纠、边纠边改,务求整改落实。要严肃工作纪律,防止专项治理工作敷衍塞责、流于形式。对治理工作不重视、走过场甚至虚报瞒报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一把手”责任。同时,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进行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
(三)规范线索,及时报告。一是整改落实月报告。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发现的一般性问题,指定专人进行汇总管理,并按要求填定汇报表(见附件1),于每月13日前上报局流管股汇总,汇总后统一报县纪委第一监察室。二是违纪违法及时报。对自查自纠、各级各部门检查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填写汇总表(附件2),上报县纪委第一监察室。
附件:1.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健康扶贫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2.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一般性问题汇总表
3.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违纪违法问题汇总表
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16日
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健康扶贫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 长:余创新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陈连华 基妇股股长
张林珊 医政股股长
罗晓明 流管股股长
杨旺根 政策法规与家庭发展股股长
附件2
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一般性问题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电话: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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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的问题 |
发现渠道 |
整改落实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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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汇总表实行“零报告”,若无相关情况则填写“无”;
2.本表上报情况需“一把手背书签字”;
3.如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较复杂的,可另附材料说明。
附件3
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违纪违法问题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电话: 填表日期:
序号 |
发现的问题 |
发现渠道 |
相关责任部门(人员)信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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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汇总表实行“零报告”,若无相关情况则填写“无”;
2.本表上报情况需“一把手背书签字”;
3.如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较复杂的,可另附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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