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22-1200-2018-00019 | 文号 | 宁卫[2018]46号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8-04-15 |
标题 | 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调整宁化县预防接种单位和责任区域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调整宁化县预防接种单位和责任区域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6122-1200-2018-00019 | ||
文号 | 宁卫[2018]46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18-04-15 | ||
标题 | 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调整宁化县预防接种单位和责任区域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调整宁化县预防接种单位和责任区域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工作,更好地为广大儿童及特需人群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达到控制相关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家卫健委《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福建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标准》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县预防接种责任区域重新进行调整。现将责任区域调整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设翠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和县妇幼保健院产科新生儿预防接种。
二、撤销宁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调整后,县疾控中心将继续为全县居民提供免疫规划政策咨询解答、预防接种知识普及宣教和免疫规划服务技术培训指导等服务。翠江镇区域一、二类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由翠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承担。
三、撤销宁化县中医院新生儿预防接种单位。因县中医院产科已并入宁化县总医院,新生儿预防接种工作由县总医院产科承担,新生儿接种单位名称由原宁化县医院更名为宁化县总医院。
四、城郊、城南、济村、石壁、淮土、方田、安乐、曹坊、治平、中沙、河龙、安远、水茜、湖村、泉上等15个乡镇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区域不变。
五、工作要求
1.预防接种单位必须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扩大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管理,确保按照示范门诊标准规范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2.预防接种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防疫专业队伍的稳定,建立健全人员准入制,提高预防接种人员的素质。
3.群体性接种和应急接种应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报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接种工作。
附件:宁化县调整后预防接种单位及其责任区域
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15日
附件:
宁化县调整后预防接种单位及其责任区域
预防接种单位 |
责任区域 |
责任人 |
接种疫苗种类 |
接种周期 |
宁化县总医院 |
本院出生新生儿 |
马巧英 |
首针乙肝、 卡介苗 |
每天 |
宁化县妇幼保健院 |
本院出生新生儿 |
范靖梅 |
首针乙肝、 卡介苗 |
每天 |
翠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翠江镇区域 |
雷春权 |
一、二类疫苗 |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上午 |
城郊卫生院 |
城郊乡区域 |
肖 云 |
一、二类疫苗 |
星期一、三、五 |
城南卫生院 |
城南乡区域 |
张祝英 |
一、二类疫苗 |
每旬5、10日 |
济村卫生院 |
济村乡区域 |
张炎林 |
一、二类疫苗 |
逢三、八墟日接种 |
石壁中心卫生院 |
石壁镇区域 |
康大胜 |
一、二类疫苗 |
逢四、九墟日接种 |
淮土卫生院 |
淮土镇区域 |
谢荣生 |
一、二类疫苗 |
逢三、八墟日接种 |
方田卫生院 |
方田乡区域 |
李上汉 |
一、二类疫苗 |
逢一、六墟日接种 |
安乐卫生院 |
安乐镇区域 |
孙晓燕 |
一、二类疫苗 |
逢五、十墟日接种 |
曹坊中心卫生院 |
曹坊镇区域 |
范玉铭 |
一、二类疫苗 |
逢一、六墟日接种 |
治平卫生院 |
治平乡区域 |
曾文菊 |
一、二类疫苗 |
逢四、九墟日接种 |
中沙卫生院 |
中沙乡区域 |
曾橘华 |
一、二类疫苗 |
逢二、七墟日接种 |
河龙卫生院 |
河龙乡区域 |
邓永香 |
一、二类疫苗 |
逢五、十墟日接种 |
安远中心卫生院 |
安远镇区域 |
李光华 |
一、二类疫苗 |
逢三、八墟日接种 |
水茜卫生院 |
水茜镇区域 |
张玉春 |
一、二类疫苗 |
逢一、六墟日接种 |
湖村卫生院 |
湖村镇区域 |
石世裕 |
一、二类疫苗 |
逢四、九墟日接种 |
泉上中心卫生院 |
泉上镇区域 |
范瑞喜 |
一、二类疫苗 |
逢一、六墟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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