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0〕11号),现下达你乡(镇)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财政监管代码“CZJG004004004”。对安排用于项目建设的补助资金,请相关乡(镇)财政所通知项目实施单位结合资金申报时确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尽快组织项目实施。此款是一次性补助款,请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4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挤占、挪用,做到专款专用,并向县财政局、民宗局及时反馈使用情况。
附件:2020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补助款明细项目表
宁化县财政局
宁化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0年05月19日
附件
2020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补助款
明细项目表
单位:万元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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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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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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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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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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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大豆等富硒农产品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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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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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村受疫情影响补助(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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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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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亮村受疫情影响补助(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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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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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背角村受疫情影响补助(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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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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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埔村受疫情影响补助(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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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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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沙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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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沙村芦笋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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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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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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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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