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1-1500-2019-00053 文号 宁财〔2019〕33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9-11-08
标题 关于下达2019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资金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下达2019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资金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11-1500-2019-00053
文号 宁财〔2019〕33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9-11-08
标题 关于下达2019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资金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下达2019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资金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下达2019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7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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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有关学校: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19〕33号)文件,按各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系统上报的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寄宿生数、小规模学校学生数,现下达你校2019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  万元(详见附表1),农村不足100人小学按100人核拨增加的公用经费   万元(详见附表2),100-199人小学按200人核拨增加的公用经费   万元(详见附表3),不足300人的初中按300人核拨增加的公用经费   万元(详见附表4),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增加公用经费   万元(详见附表5),请各校严格按照《福建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资金。

附表1: 2019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资金安排表

附表2:2019年秋季学期不足100人小学按100人核拨增加的公用经费安排表

附表3: 2019年秋季学期100-199人小学按200人核拨增加的公用经费资金安排表

附表4:2019年秋季学期不足300人的初中按300人核拨增加的公用经费资金安排表

附表5:2019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增加公用经费安排表

 

宁化县财政局

宁化县教育局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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