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1-1500-2019-00040 文号 宁财【2019】219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9-09-02
标题 关于下达2019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下达2019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计划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11-1500-2019-00040
文号 宁财【2019】219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9-09-02
标题 关于下达2019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下达2019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计划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下达2019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4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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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改指[2018]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37号)和你乡镇上报的2019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现下达你乡镇2019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万元,其中:重点示范项目    个、金额       万元;普惠制项目   个、金额      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表)。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管理工作,促进农村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改[2015]8号)和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化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宁财[2017]130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各自职责。经审批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县级财政、减负等有关部门的督促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管理、监督。村民委员会作为实施主体制定方案、具体实施。村级组织负责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议事、资金筹集、项目实施、质量把关、履行群众监督程序等;乡镇负责项目规划编制、审核上报、组织管理、检查验收等。

二、完善项目规划。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与继续做好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等相结合,根据发展状况、地理条件、人口数量、资金筹措等情况,统筹乡村公益事业发展,调整完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规划,提高项目建设前瞻性、计划性和协调性,避免项目报不上、定下项目做不了、做了效果不明显等随意性问题。

三、执行基本程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审批、招投标、账务处理、建后管理等均有明确规定,要把相关要求和程序执行到位。特别要加强“村民议事”、“现场核实”两个环节。拟建项目要尊重群众意愿,通过自下而上民主决策,按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经表决通过形成决议后上报乡镇审核,县乡两级组织实地查看后确定项目;项目实施后乡镇要及时组织验收,认真实地核实,及时拨付奖补资金。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要向全体村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县级财政部门加强监督,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加强过程监管。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项目管理要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项目申报时,乡镇组织人员现场核实项目真实性、可行性、合规性,避免项目“以小报大”、骗取资金、多头申报等问题;项目建设中,村“两委”、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各方联动、形成监督合力,确保项目建设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乡镇财政所要充分发挥就近监管作用,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核、实施、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项目完工后,乡镇财政部门和村财乡代理中心要严格按照《宁化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三资”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委办〔2018〕105号)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监督,严格审核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特别是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相关资料的审核,工程资金按规定转账支付,严格控制现金支出,严禁白条入账。

五、健全激励机制。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避免“干好干环一个样”问题。对项目按时开展、保质保量完成、资金及时到位等方面成效明显的予以鼓励,适当增加资金规模;对考评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实行退出或扣减资金规模。

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乡镇财政所于9月20日前将项目信息录入一事一议管理系统,并及时上报乡镇主要领导,督促项目村尽早开工建设,力争12月底完成全部工程任务,并及时足额拨付奖补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9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计划表

 

宁化县财政局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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