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4-1200-2021-00033 文号 宁安委办〔2021〕1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4-01
标题 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提升物业小区应急处置能力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24-1200-2021-00033
文号 宁安委办〔2021〕1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4-01
标题 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提升物业小区应急处置能力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提升物业小区应急处置能力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2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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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安办《提升物业小区应急处置能力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明安委办〔2021〕20号)要求,现将宁化县《提升物业小区应急处置能力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提升物业小区应急处置能力工作

  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安办《提升物业小区应急处置能力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县物业小区应对自然灾害处置能力,探索物业小区针对火灾、地震、防汛防台风等自然灾害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现结合宁化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的打造,推动物业小区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组建完备的应急救援队伍,不断提升应对自然灾害的处置能力,让社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逐步提升。2021年全县10%以上物业住宅小区完成制定防汛防台风、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组建体制完善的应急救援队伍。2022年全县50%以上物业住宅小区完成制定防汛防台风、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组建体制完善的应急救援队伍。2023年全县80%以上物业住宅小区完成制定防汛防台风、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组建体制完善的应急救援队伍。

  二、工作任务

  1.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督促、指导物业小区针对防汛防台风、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责任分工:县应急局牵头制定应急预案方案(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县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推动各物业小区制定预案。

  2.组建应急队伍。指导物业小区自行或依托社区联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责任分工:县应急局牵头制定应急队伍组建方案(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县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推动各物业小区组建应急队伍,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3.开展宣传和应急演练。各部门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防火宣传日”宣传走进物业小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场应急演练。

  责任分工:县城管局牵头,县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三、工作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2021年4月底前)。对全县住宅小区进行摸排,确定住宅小区数量、纳入物业管理的小区数量、物业小区制定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基本情况。责任分工:县城管局、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开展调研(2021年6月底前)。成立调研指导组,深入部分物业小区,了解小区预案制定、队伍建设、演练开展基本情况。责任分工:县城管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3.全面推广(2021年12月底前)。力争2021年全县10%以上物业住宅小区达标;2022年全县50%以上物业住宅小区达标;2023年全县80%以上物业住宅小区达标。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已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差异化精准评定内容,作为评定“平安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之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压紧压实责任,各项任务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取得成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强化资源整合,加强沟通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抓好物业小区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试点开展与长效管理并重,在阶段性的基础上,总结好的经验做法;通过源头治理、建章立制、强化全链条监管,针对不同类型物业小区的特点,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请县城管局于4月30日前将住宅小区摸底调查表报送至县政府安办,联系人:温志龙,0598-6828212,nhxajj@126.com。

  附件:住宅小区摸底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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