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31-1200-2021-00008 文号 城政〔2021〕7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城南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3-03
标题 城南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通知
内容概述 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31-1200-2021-00008
文号 城政〔2021〕7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城南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3-03
标题 城南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通知
内容概述 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城南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5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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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居)委员会,镇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宁化县关于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方案>的通知》、《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明晰县镇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和《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通知》(宁安委〔2021〕2号)

等规定,按照2021年1月2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2021年2月4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暨县政府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要求,现就进一步压紧压实村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着力解决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最后一米”问题,进一步健全落实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细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层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安全生产纳入属地发展评价体系,把履职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内容;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风险隐患自查自改,落实定期上报机制,规范企业风险分级管理、隐患分色治理。全面排查风险、精准找到风险、有效化解风险,努力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领域具体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为维护人民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障。

 二、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指导清单

(一)各村(居)根据领导分工安排,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细化分解镇镇党委、政府领导及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镇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属地主体责任指导清单》(见附件1)。

(二)各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清单》(见附件2)。

三、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监管主体责任

(一)落实责任清单,严格考核考评。各村(居)要对照责任清单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即年度工作清单),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述职述责内容。镇党委、镇政府将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情况纳入实绩考核及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镇安委会将村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对各村年度目标责任落实的重要内容,纳入镇对村安全生产绩效考评内容,将考核结果及时抄送镇组织人事部门,作为村领导班子和有关村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参考。

(二)激励担当尽责,突出表彰奖励。对依照权责清单事项履行职责、担当作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程序、标准实施监管执法的,依法不予追究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依据有关规定对履职尽责、为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监管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成绩优秀的镇党政领导干部,镇党委、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严肃执纪问责,强化警示震慑。严格落实“双倒查”机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的原则,对在日常督查检查过程中及生产安全事故中暴露出的属地责任落实问题,进行严格执纪问责。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导致属地责任范围内事故多发、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对镇村及其监管部门(单位)负责人追责问责,形成警示震慑,促进工作作风改进提升,强化责任担当。

四、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全面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企业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即年度工作清单),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

(二)严格监督执法,落实双重预防机制

企业要自觉落实风险分级管控、隐患分色治理机制,对隐患排查制度不落实、隐患分色治理不重视的,尤其是隐患排查为零的生产经营单位,列为重点“开小灶”对象,重点时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

 (三)强化信息共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相关执法信息。

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依规分别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到二级以上的企业和受省、市级以上表彰的企业,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相应激励。对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对象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四)加强两法衔接,严肃事故调查处理

严格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严格落实事故责任“双倒查”机制,对未将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纳入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或隐患分色治理清单的,事故隐患未有力有效督促和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深入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1.村(居)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属地主体责任指导清单

2. 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清单

 

 

 

                         

城南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日

 

 

 

 

附件1

村(居)党支部、村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属地主体责任指导清单

 

1.村党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组织制定本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年度计划,按计划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完善“一村一档”安全生产台账,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存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必要时可采取应急措施现场处置,并按规定时限上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处理;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并按规定时限上报相关部门予以查处;督促各村监管员做好宣传教育、日常巡查和情况上报等工作。

4.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将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情况报告县政府;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业务经费,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村总体规划;健全、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按照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职能,并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指导村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5.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灭火工作,研究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组织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提取专项经费用于组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及装备器材,并开展森林防灭火专业培训;统筹村网格监管力量,进行日常防火巡护和火情核查,监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及时消除,出现火情立即组织扑救,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

6.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制定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每两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7.统筹村网格力量,对辖区内的水利工程及防洪重点部位、地质灾害点进行日常巡查并做好记录;配合有关部门对防洪区内的单位和居民进行防洪防地质灾害教育,普及防洪防地质灾害知识,提高转移避险技能;发现或收到破坏水坝和堤防等危害防洪安全的违法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并及时劝告制止,并按约定时限上报有关部门处理,配合做好执法相关现场确认、秩序维护等工作。

8.每季度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附件2

 

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清单

 

1.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法定第一责任人。

2.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具备本行业知识和能力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4.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5.高危行业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其他行业企业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6.对本单位全过程、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出的隐患根据隐患的危险程度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进行分色治理;建立“一企一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7.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8.按规定落实外委作业安全措施。设备安装、检修或临时性工程委托个体户或有资质单位施工作业,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落实安全措施。

9.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做好本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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