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30-1200-2020-00019 文号 泉政〔2020〕51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泉上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11-11
标题 泉上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30-1200-2020-00019
文号 泉政〔2020〕51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泉上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11-11
标题 泉上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泉上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2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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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社区)、镇直关单位、企业

岁末年初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旺季,也是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事故易发多发时期,随着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来临,库存量增加,安全风险加大。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深刻吸取黎巴嫩贝鲁特“8·4”爆炸、湖南浏阳“12·4”爆炸等事故教训,全面强化烟花爆竹各环节全链条安全监管。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宁安委办〔2020〕65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烟花爆竹储存的计划性管控。各村(社区)要全面检查各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零售店)现有库存情况,视库存情况督促经营企业减少进货,达到核定储量上限的必须停止进货,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进货量,严防产品积压和库存超标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

二、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排查整治。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要突出对批发企业仓库的监督检查,严禁超许可范围、超量储存、超高堆放或者堵塞通道等,依法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扎实做好2020年10月至2021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期间安全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强化监管执法。在2021年春节前组织开展一次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坚决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零售店(点)。

三、严格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监管。派出所要严肃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以及运输车辆、警示标识和产品装载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规行为,发现承运单位、车辆、人员涉及违法运输行为的,及时通报县交通运输部门予以查处。镇道安办要加强客运安全监管,强化客运站危险品查堵责任,严格落实客运经营者安全告知义务,提醒乘客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上车。要完善违法行为查处、线索移交、后续处置等流程,建立治理夹带、瞒报烟花爆竹运输违法行为的联合执法机制。

四、严格烟花爆竹产品安全监管。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协同强化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和安全监管,强化违禁、超标、假冒产品源头追溯,依法严肃查处相关质量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市场监管要加大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有关企业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各项规定,依法查处未粘贴流向标识、流向标识与包装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大烟花爆竹监管执法力度。镇安全办要适时组织派出所、市场监管管理所等站所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严肃惩处;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公安部门要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畅通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和主动举报烟花爆竹经营非法违法行为。                    

 

泉上镇人民政府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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