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07-1200-2020-00006 文号 宁公综〔2020〕34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0-04-23
标题 宁化县公安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公安局《2020年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07-1200-2020-00006
文号 宁公综〔2020〕34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0-04-23
标题 宁化县公安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公安局《2020年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公安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7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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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交警大队、各派出所:

随着疫情缓解,道路运输逐步恢复,交通流量环比持续攀升,交通事故隐患随之明显增多。413日,国道104线福州罗源县渡头村路段发生一起重型货车冲出道路撞上2栋民房,造成9人死亡、8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为深入贯彻福建省委书记于伟国,省长唐登杰,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王小洪、部党委委员、副部长杜航伟和副省长、公安厅长田湘利等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控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县局决定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现将《2020年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宁化县公安局

2020423

                             2020年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抓实交通事故风险防范,深入推进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促进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事故起数同比2017-2019年平均数下降10%以上、死亡人数下降5%以上,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百日会战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依托县安委会、道安办等平台,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急弯陡坡、长下坡、临水临崖路段的隐患排查,将排查结果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道路主管部门及时治理,采取挂牌督办、集中曝光等方式,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整改力度。

1. 强化重点路段隐患治理。依托县道安办,推动实施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1处(江滨北路与广济桥交叉路口红绿灯)重点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加强对隐患路段整改期间的交通巡逻管控,杜绝因道路施工引发交通事故。

2. 强化长下坡路段专项治理。交警大队要会同应急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开展长下坡路段(省道221线方田岭下路段、河龙白水寨路段、国道256线五里亭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交通流量大、通行“两客一危一校”及货车较多的长下坡路段安全隐患排查。对安全警示设施设置不足、防撞设施建设不到位、标志标线设置不全、路面抗滑能力不足的,要及时报告县政府并通报道路主管部门及时治理。重点排查弯道外侧、长下坡路段坡底周边民居、商铺、市场情况,对事故多发、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报告县政府,建议相关部门增设警示、防撞设施,存在重大隐患的应推动列入2021年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3. 强化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交警大队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推进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

4. 全力消除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94处道路安全隐患。交警大队要切实推进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新排查出的94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按照安全隐患等级从高到低,划分“红、橙、黄、蓝”隐患清单(黄色13处、蓝色81处)。要依托道安办督促各主管部门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前后对比台账,确保“蓝色、黄色”等级隐患点4月30日前完成。目前,已完成15处整改,分别为黄色6处,蓝色9处。

(二)强化重点车辆、驾驶人隐患治理

1. 强化运输企业源头监管。交警大队要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辖区客货运、危化品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检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动态监管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一车一档”建立车辆档案,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达到报废标准仍在运行的车辆,是否落实车辆技术性能定期检测,是否大量交通违法未处理。对运载特殊物件的车辆,检查是否按照车辆超限要求对货物进行核实,货物是否捆扎牢固等。检查过程中要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隐患清单并抄送行业主管部门,推动督促企业限期落实整改。

2. 强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治理。交警大队要全面排查重点车辆驾驶人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两客一危一货一校”、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建立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清单,对交通违法多、事故多发的车辆驾驶员,督促企业加强教育,及时对未处理交通违法清零。安乐、曹坊所要加强辖区农村面包车的管理力度,提高农村面包车的检验率、报废率等。

(三)强化路面交通违法治理

1. 强化重点车辆违法整治。交警大队要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及时发现、查控已注销或达到报废标准仍违法上路行驶的重点车辆。依托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开展治超联合执法。要落实“一超四罚”措施,严查严处“百吨王”等严重超载交通违法,消除重型货车及挂车所运货物装载、捆扎存在的问题隐患。会同交通运输、城市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处渣土车闯红灯、超限、逆向行驶、涉牌涉证、加装改装、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淘汰进程。

2. 从严查处“五类十项”交通违法。交警大队、各派出所要结合实际,以周末、节假日、夜间为重点时段,以接送学生车辆、大中型客车超员和货车为重点车辆,以酒醉(毒)驾、超载、超速、超员、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持续加大查处力度。百日会战期间,每月“逢十”普通公路全省统一行动日,确保三分之二以上的交警警力上路执勤执法,强化22时至次日6时的夜间勤务安排,加大巡逻频次和密度,补齐夜间管控薄弱短板。强化重点路段管控,在易拥堵路段、交通违法多发路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恶劣天气多发路段专门安排警力加强巡查值守,提升疏导管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集中整治农村地区安全隐患。交警大队、各派出所要加大重要时段、重点地段执法劝导力量投入,加大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五小车辆”、面包车违法载人、农村短途客车超员等重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狠抓摩托车酒驾、超员、未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大力削减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造成人员伤亡多的道路交通事故“大户”伤亡人数。交警大队要加强对农村派出所交通管理业务的指导,在场镇赶集、民俗活动日、季节性运输繁忙等重点时段要派出警力,会同农村派出所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要发挥警保合作劝导站、交通安全劝导站及劝导员、安全员作用,开展大劝导行动,把严出村出镇第一关口。

(四)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曝光

1. 强化安全警示大曝光。交警大队要持续开展拒绝酒驾、“一盔一带”等警示提示,加强“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校车、二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常态化培训和警示教育,重点强化乘坐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驾乘二轮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开展深度调查,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增强对运输从业人员的警示震慑。

2. 开展主题教育大宣传。交警大队要完善面向中小学生、“两个教育”等重点人群的课程教育,落实开学季进校园宣教,全面推广应用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借力道安平台县乡村三级“交安微学群”、农交安APP等平台,向农村驾驶人推送典型案例、提示等内容。梯次推进交通安全宣传基地建设,健全完善“一墙一橱一阵地”载体建设。扎实开展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活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融媒体策划,矩阵联动,多渠道、多点位、立体化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创新公益宣传,提高主题活动全民参与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部署。交警大队、各派出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主动谋划作为,结合县委县政府部署开展的各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认真研判分析,找准关键环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并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问责。县局领导将深入一线加强督导检查,狠抓措施落实。对事故高发、隐患突出、工作敷衍、措施不落实、安全形势严峻的单位,县局将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落实整改,对发生一次死亡2人和造成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开展交通事故深度调查。

(三)加强信息报送。交警大队、各派出所要加强信息报送,每月29日报送工作情况、隐患整改销号清单,7月28日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百日会战行动部署推进、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可随时报送,报送地址:县局文件交流站/机关科室/交警大队/ 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百日会战”文件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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