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19-1200-2020-00009 | 文号 | 宁水利〔2020〕27号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0-04-06 |
标题 | 宁化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宁化县水利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宁化县水利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6119-1200-2020-00009 | ||
文号 | 宁水利〔2020〕27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水利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4-06 | ||
标题 | 宁化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宁化县水利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宁化县水利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局机关各股(站)室,县属水库调度中心,宁化水务有限公司、宁化县水电开发公司、宁化县翠城水务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泉州“3·7”酒店坍塌事故教训,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省水利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水函〔2020〕146号)、《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3·7”坍塌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以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安办《全县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委办发明电〔2020〕31号),结合我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实际,现制定《宁化县水利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请各单位立即行动,强化组织领导和措施保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化县水利局
2020年4月6日
宁化县水利行业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部署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切实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度汛安全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落实防汛备汛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重整改、求实效”的原则,压实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隐患问题整改,确保水利行业运行管理安全和度汛安全。
二、目标任务
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严守安全底线,层层压实责任,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紧盯水利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查、细查、严查,全覆盖、零容忍,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全面提升水利行业安全发展水平,严防各类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三、排查整治对象及内容
(一)排查整治内容
1.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
(1)列入县下达的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的4个在建重点水利项目。
(2)局属单位负责建设水利项目、各乡镇其他在建的面上水利项目。
和66个农村水电站,以及堤防、闸坝、水库电站等其他水利工程
2.水利设施度汛安全
全县4座中型水库、48座小型水库工程度汛安全。以及各类雨水情监测设施和测报系统等汛期各类水利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水利单位房屋安全
全面排查整治水利单位房屋安全隐患,集中力量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特别是水库、电站等水利工程管理用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排查整治内容
1.在建水利工程
(1)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检查在建工程生活办公营地、生产设备设施、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灾害隐患排查和处置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要求安排施工,是否规范施工作业管理,是否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检查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情况,是否突出对隧洞、施工围堰、深基坑、高边坡等重点部位施工的全过程跟踪;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应急教育和避险自救培训情况,发现重大险情时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措施制定情况。
(2)质量安全方面。重点检查项目法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安装、安全监测、质量检测等单位质量管理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现场勘查项目地基与基础、土石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护砌及排水、金属结构及机电安装等工程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3)度汛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安全度汛责任体系建立、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制、各项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施工导流建筑物、挡泄水建筑物、破堤施工建筑物、水下土方加培等重点部位形象进度是否满足安全度汛要求,汛情、险情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是否完善。
2.已建水利工程
检查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情况,重点检查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泵站、农村水电、小山塘等防洪工程设施运行情况。大中型水库重点检查防汛度汛、运行管理与调度、工程实体缺陷、应急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小型水库重点检查“三个责任人”履职、“三个重点环节”落实、安全鉴定、除险加固、维修养护管理等安全运行管理薄弱环节情况。堤防、水闸、泵站重点检查主体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闸门及启闭设备运行安全情况,以及操作规程、安全责任、防汛预案等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农村水电重点检查防汛安全、应急管理、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等方面情况。小山塘重点检查工程安全等方面风险隐患。
3.水利相关非工程措施
检查各类雨水情监测设施设备和测报系统、防汛视频监控、山洪灾害预警系统、防汛指挥决策系统、信息报送系统、视频会商系统、卫星电话、应急电源、传真、短信、计算机网络等运行情况,备齐备足易耗易损零配件,确保汛期各类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正常可靠运行。重点检查山洪灾害防治措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已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的监测站点、预警设施、县级监测预警平台软硬件设施运行、使用、维护及有关经费落实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基础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情况、宣传培训演练开展情况等。
4.水利单位房屋安全管理
排查整治水利单位房屋安全隐患,集中力量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对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的房屋,重点排查有无正规设计、正规施工,有无加层搭盖或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等情况;对办公及公共场所、集体宿舍、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和应急通道畅通等方面情况。彻底消除各类危旧楼安全隐患,坚决整治违规改变房屋结构、违规改扩建、违规装修以及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电器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6月底分3个阶段集中力量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到12月底建立起长效机制。
(一)全面拉网排查(4月10日前完成)即日起局属各单位和乡镇水利工作站按职责分工开展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全面排查风险、找准最大风险、有效化解风险,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实行清单管理。
(二)全面监管执法(6月10前完成)。根据大排查发现的问题,局属各单位和乡镇水利工作站、项目法人分级分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依法采取措施,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三)全面落实整改。(6月底完成)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都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推动工作中要区分轻重缓急,急的要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要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12月底前完成)局属各单位和乡镇水利工作站要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五、整治方法
局属各单位和乡镇水利工作站要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局属各单位和乡镇水利工作站要立即行动,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组织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要建立落实监督清单(附件1)、问题隐患排查清单、整改清单、验收销号清单(附件2)、执法清单(附件3)、问责清单(附件4)制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并纳入隐患清单管理、造册登记,对涉及的每个隐患都要明确列出企业责任人、主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部门、属地党委政府,建立并制定完善整治方案,同时启动边查边清,做到“一行业(领域)一册、一企一档”,动态闭环管理。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避险,科学整改,挂牌督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一盯到底,跟踪落实。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水利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严厉打击、严格监管,确保排查发现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六、保障措施
(一)压实安全责任。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联动、全面覆盖”的原则,局属各单位和乡镇水利工作站要认真研究制定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动员部署,细化工作安排,扎实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三个必须”原则,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二)运用问责手段。按照水利部《水利监督规定(试行)》要求,做好发现问题、认定问题、整改督办、责任追究的有效衔接和闭环运行,形成水利行业严监管、严问责的震慑力。对检查不认真、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主体列入重点督查对象;对危及工程安全的严重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当的,造假、隐瞒质量和安全问题等恶劣行为,按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重追责;对主动自查自改自纠的责任主体,按有关规定予以减轻或免于责任追究。
(三)坚持依法办事。要加强法治保障,依法从严治“安”,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一旦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关闭。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切实通过刑事问责倒逼安全责任落实。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局属各单位和乡镇水利工作站要及时做好有关材料报送工作。请各单位按要求填报附件1-5表格于4月8日前报送县水利局,4月起每月26日前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附件1-5表格请按要求一并报送)。
工作联系人:吴玲霞,联系电话:6822570;电子邮箱:fjnhzlaqjdz@163.com。
附件:1.全县水利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企业监督任清单
2.全县水利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排查、整改、销号清单
3.全县水利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执法检查情况表
4.全县水利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问责清单
5.全县水利行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全县水利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企业监督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 (加盖公章) 所属行业 (加盖公章)
序号 |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需罗列监管职责内所有单位) |
企业 责任人 |
主管责任部门 |
监管责任部门 |
属地 党委政府 |
1 |
-------- |
陈** |
Xxx |
xxx |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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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2020年 月 日
备注:以上表格首次报送时间4月8日,4月起每月26日前报送进展情况。
附件2
全县水利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排查、整改、销号清单
填报单位: (加盖公章),所属行业
序号 |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
问题隐患 |
整改措施 |
整改进展情况 |
隐患 |
整改时限 |
是否销号 |
1 |
-------- |
-------- |
采用——。 |
截至-月-日,------ |
红色 |
2010年4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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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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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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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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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2020年 月 日
备注:①以上表格首次报送4月8日,4月起每月26日前报送进展情况。②红色: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不立即停产停业很可能发生群死群伤事故;橙色: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立即采取措施很可能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黄色: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不立即采取措施可能发生人身轻伤事故;蓝色:存在较低风险的安全隐患,暂时无法消除需采取警示措施否则可能发生人员伤亡。
附件3
全县水利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执法检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 (加盖公章)
限期整改 企业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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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业 企业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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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关闭 企业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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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企业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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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挂牌企业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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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惩戒 企业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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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首次报送4月8日,4月起每月26日前报送进展情况。
附件4
全市水利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问责清单
填报单位: (加盖公章)
约谈清单 |
XX企业或XX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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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清单 |
XX企业XX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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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首次报送4月8日,4月起每月26日前报送进展情况。
附件5
全市水利行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自查自纠总数 |
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指导服务情况 |
隐患治理情况 |
执法检查情况 |
问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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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发现隐患数 |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
限期整改 |
停产 停业 整改 |
取缔关闭 |
罚款 |
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
联合惩戒 |
约谈 |
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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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情况 |
参加 人员 |
检查单位和场所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 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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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其中 执法 服务 |
其中 专家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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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个) |
(个) |
(人次) |
(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家) |
(家) |
(家)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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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首次报送4月8日,4月起每月26日前报送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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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宁化县数字宁化建设中心 宁化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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