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夯实基层基础安全生产工作。
二、落实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机构队伍“三项建设”。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全面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和《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标准化的落实。
五、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省、市、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省、市、县政府《“十二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设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六、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书》(宁政文〔2009〕18号)要求,做好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无证非法采矿关闭率达100%。
七、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分组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对农村道路无牌照无证车辆特别是摩托车的打击力度,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措施落实达100%。
八、本辖区“三合一”厂房整改治理达 100%;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合格率达 90%以上;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卫生监测达 80%;接触有害因素作业职工健康体检率达50%;无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关闭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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