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32-1200-2018-00013 文号安政〔2018〕95 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09-21
标题 安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32-1200-2018-00013
文号 安政〔2018〕95 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09-21
标题 安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安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4 10:33
| | | |
政策解读:

各村(居)、镇直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人流车流增多,安全风险增加,安全生产事故易发,为切实加强中秋国庆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过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安委办〔2018〕11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村(居)、镇直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因素,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各村(居)、各部门要带头深入村、企业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节日期间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近期安乐镇政府将成立安全生产检查组开展大检查。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村(居)、镇直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深入分析、预判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密集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突出“两客一危”、渔船等重点车(船),强化对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路段(水域)的监督检查,严查严打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景区天气、游客数量等旅游信息的发布工作,合理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突出建筑和餐饮娱乐、宾馆民宿、大型商超、节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场所和商业促销活动,进一步加大火灾风险防控力度,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非煤矿山要加强尾矿库“头顶库”专项治理,督促企业强化地下矿山通风系统建设运行,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等管理制度。要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检查,加强储存场所等重大危险源及油气管道人员密集高后果区的安全风险管控。要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冶金、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企业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切实做好全县重点安全风险管控点的跟踪落实,按照管控级别加强日常管控,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消除。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扎实深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做好汛期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各村(居)、镇直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对当前防汛防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加强河流、水库水位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要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持续开展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矿区、采空区和尾矿库的巡查监测,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突出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以及危旧房屋、建筑施工工地、生产厂房、临建设施等人员聚居地,严格落实防灾避险措施,避免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群死群伤事件。

四、强化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工作

各村(居)、镇直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准备,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关键岗位领导到岗带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科学处置。要加强台风高温等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预警,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信息,督促、指导公众和企业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

各村(居)、镇直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安委办〔2018〕98号)

 

 

 

安乐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