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36-1200-2018-00053 | 文号 | 石党政办〔2018〕42号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8-08-22 |
标题 |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6136-1200-2018-00053 | ||
文号 | 石党政办〔2018〕42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18-08-22 | ||
标题 |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近期持续高温天气适宜各种致病微生物生长繁殖,为预防源头性食品安全事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就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管理。一是全面取缔全镇不符合条件要求的流动厨房。本镇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流动厨房必须有实体店、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方可从事承办宴席。对不具备资质的流动厨房从事承办宴席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二是因没有责任主体且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举办农村集体聚餐一律不得聘请镇外流动厨房承办宴席;三是严格按照《宁化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行)》(宁食安委[2016]1号)文件要求,督促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农村家宴备案登记和现场指导等工作。
二、引导餐饮行业参加保险。广泛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教育引导大中型以上酒店或有承办宴席(含农村家宴)的餐馆、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和大中型企业厂矿食堂积极投保,工作,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能力,有效防控和化解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详见宁食安办〔2018〕12号推行餐饮经营单位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实施方案)
三、开展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镇食安办近期要组织对本辖区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集中培训,通过系统学习、专业讲座等方式,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法律法规和食品相关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协管员的责任意识、监管意识和监管能力。
四、建立健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微信群。镇食安办要进一步完善由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等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参加的本乡镇食品安全工作微信群,并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工作任务、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内容,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并及时上传农村家宴备案登记和现场指导等工作信息,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和工作水平。
以上工作将列入食品安全年度绩效考评内容,请各村每月10日前上报流动厨房整治情况表(见附件)至镇食安办(联系电话:6651253),镇食安办9月上旬将组织人员对各村(居)开展专项督查,未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流动厨房整治情况表
石壁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
村流动厨房整治情况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本辖区流动厨房名称 |
流动厨房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是否具备资质 |
不符合条件的流动厨房 整改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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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字: 填表时间:
说明:此表各村(居)每月10日前报镇食安办(联系电话:665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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