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张尚水工伤认定的公示
宁化县城东小学于2018年10月26日向本机关提出关于张尚水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张尚水于2018年9月28日下午13点50分在检查整理男生宿舍时不慎从2.6米的上铺摔落致伤,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予以认定工伤。现对张尚水工伤认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2018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我局将严格为提供线索和材料的人员保密,决不以任何方式公开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等情况。
通信地址: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街1号)
举报电话:0598-6821986
监督电话:0598-6823905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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