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闽教督〔2018〕20号)精神,省教育厅将于12月20日对我县五年级和八年级学生的语文、音乐和美术进行质量监测。为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宁化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公布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组 长:吴革伟
副组长:雷行健 吴太明 曾扬明
成 员:张金福 吴 钢 范兴斌 吴翠英
张旺添 洪丽琳 张 进 张兰珠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如实上报属地范围内学校、学生和教师的相关信息。
2.组织本县工作人员开展培训,确保所有测试工作人员明确自身职责,掌握测试规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组织并督促各样本校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本县监测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按要求做好本县监测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对监测工具的保密性负责。
领导小组下设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办公室
二、监测实施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职责
主 任:雷行健
副主任:张旺添 张金福
成 员:游东华 罗发银 陈华珠 吴翠英
罗廷珍 周龙生 章秋根 刘发平
样本校分管教学副校长、责任督学
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本县的测试准备与实施工作。
2.具体负责样本校及考生信息的采集、上传工作。
3.样本校分管教学副校长、样本校责任督学,负责本校的监督指导,并组织校长、教师填答问卷。
宁化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标识码: 3504240001 闽公网安备号: 35042402000107
闽ICP备05009353号-1 地址:福建省宁化县翠江镇中山路1号 举报电话:0598-6822550
主办: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宁化县数字宁化建设中心 宁化县融媒体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