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宁化窗口)关于2022年12月7日 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2-12-07 16:30 来源:宁化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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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7日-2022年121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6821808、13559095217、18759892547(县行政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nhjczhxm@sina.com

通讯地址:宁化县万星广场行政服务中心3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365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化县曹坊镇闽江流域长潭河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建设项目

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曹坊镇

宁化县曹坊镇人民政府

厦门正诺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生态护岸6.3km、新建生态步道14.5km、污染底泥清理5万m3、新建污水管网2km、重建生态堰坝1座

(一)大气环境防治:施工期施工场设置围挡、洒水压尘、堆场遮盖防尘布,运输车辆用苫布遮盖。运营期及时清理垃圾。垃圾转运站厂界废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标准

(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规划占地面积、样式开挖,做好堆土拦挡、苫盖及回填利用工作

(三)水环境防治:施工废水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

(四)噪声污染防治:文明施工,合理布置设备点位,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相关要求。运营期噪声执行

(五)固体废物防治:建筑垃圾妥善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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