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宁化县林业局自然保护地无人机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日期:2023-05-29 15:03 来源:宁化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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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宁化县林业局自然保护地无人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2日 15: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鑫之源采招[2023]061号

项目名称:宁化县林业局自然保护地无人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最高限价

数量

合同包

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宁化县林业局自然保护地无人机采购项目

219900.00

1批

219900.00

4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特定条件: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30日至2023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化县城郊镇东大路7号信洲天悦10幢114铺) 。

方式:线下购买,购买采购文件要求:凭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

售价:按物价局文件规定。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2日 15: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开标室(宁化县城郊镇东大路7号信洲天悦10幢114铺)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15: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开标室(宁化县城郊镇东大路7号信洲天悦10幢114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共同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福建格瑞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维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吉丽安防设备实业有限公司参加询价 ,其余单位投标无效。不接受非书面推荐的供  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宁化县林业局

地址:宁化县翠景大厦10楼         

联系方式:谢先生    13960567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县城郊镇东大路7号信洲天悦10幢114铺

联系人:小梅
联系方法:138591755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梅     电 话:13859175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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