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总医院门诊楼配电房应急电源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4-02 19:00 来源:宁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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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化县总医院现有门诊楼配电房应急电源维修项目,以询价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宁化县总医院

采购项目:宁化县总医院现有门诊楼配电房应急电源维修

二、采购标的

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技术参数

应急电源

BB12120T-150AH

24

36000

输入电压范围相电压210475VAC;输入频率范围4070Hz,输入功率因数≥0.99;输出电压精度220×(1±2%,输出频率范围(电池模式)50Hz  (1+0.1%),波型失真率线性负载<2%,过载能力105%130% 10分钟报警并转旁路输出;>130% 1秒报警并转旁路输出,1分钟后关闭输出(在过载消除后,UPS可自动转回逆变模式), 峰值系数3:1max温度0°~40°相对湿度095%不结露储藏温度0°~40°储藏高度大于1000米时,需降额使用,外接电池标称电压正负电池电压:转换时间0秒;超载能力负载<110%,可长期运行;110%≤负载≤130%。断电延时1小时,技术指标:单节电池额定电压(Vdc):≥12;浮充充电电压(Vdc):13.625±0.15;均充充电电压(Vdc):14.2±0.15;容量保存率(%/月)>96%,浮充设计寿命(年)≥525℃);工作温度()-20 +50;相对湿度:095%,无冷凝;干式免维。

备注:投标人所报总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含参与招标、投标响应全至本项目结算完结)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 计、制造、运输、保险、安装、抽检费、调试、人工费、管理费、风险费、各项行政规费、收益、税费、招标服务费等开展该项目自投标响应至项目完成全过程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普通家电维修经营许可。(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交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四、质量保修及售后: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保修期至少2年(若中标人投标时承诺更长质保期的,以中标人承诺为准)。(质保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导致投标无效)质保期内实行“三包”。时间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结束前1个月,中标方须免费对货物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

(2) 质保期内若采购人发现货物出现故障,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响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修理、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中标人未在响应时间内提供质保期内上门现场维修服务,采购人可自行维修,其中产生的费用从质保金中进行相应扣除。

五、验收:

1)验收标准:货物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和投标文件响应(如有不一致的,以其中有利于招标人的要求为准,下同)进行验收。

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为中标人出厂检验、到货验收及整体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a.出厂检验

中标人在产品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产品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验收标准的要求及投标响应。

b.到货验收

所有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双方共同拆箱,对照合同清单及装箱单,对规格、数量、外型、包装进行到货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各方验收人员在到货验收单上签名认可。

c.整体最终验收

所有货物安装完毕,中标人提供使用材料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等验收资料交接完成,且场地清理完毕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共同进行整体最终质量验收签字。采购人对安装的货物性能进行验收测试,合格及为合格。若不合格由中标人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直到合格为止。验收整改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验收方法:采取观察、测量、联动调试对指标进行检测等方式。

4)技术资料要求:货物验收前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操作手册、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如有)及其维修资料;零部件目录;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5)人员培训要求:中标人应结合现场验收阶段,对采购人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的现场技术培训,使采购人技术人员和使用人员能熟练掌握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原理、操作、维护和管理。

六、报价要求

1)投标人根据采购内容报价,投标人所报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总价的最高限价,超出将导致投标无效,同时投标人报价投标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单价,超出将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人所报总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含参与招标、投标响应全至本项目结算完结)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制造、运输、保险、安装、抽检费、调试、人工费、管理费、风险费、各项行政规费、收益、税费、招标服务费等开展该项目自投标响应至项目完成全过程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投标货物的产品名 称、品 牌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等,未列明或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达或未提供按无效标处理。

2)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5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5)在本采购项目货物的使用期内,如果发现中标人交付的本采购项目货物的货物质量、性能和规格与本招标文件约定不符,或证明其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质量保证金外并向中标人索赔3000元人民币作为赔偿,

6)中标人应负责因自身安装造成的对设备损坏,或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对设备的损坏,中标人负责修复完成。

八、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中标价5%,保修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再支付合同总价的5%

五、付款方式 使用部门验收签字后,中标人开具正规的税务发票转账付款。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做书面说明加盖公章。

3)承诺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做书面说明加盖公章。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代表必须应随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七、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四、提交资料(报名时提交)

1、报价单。

2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

4、若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

5、承诺书

6.注意事项:

1)承诺内容可汇总至一份承诺书。

2)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所有资料需信封密闭递交加盖骑缝章。

十二、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时间:202146日至202148日工作时间。

地点:宁化县总医院总务科办公室

联系人:黄先生:0598-682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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