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城郊镇马元亭村一事一议路灯安装工程
投标邀请书
福建凯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高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泽瑞建设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城郊镇马元亭村一事一议路灯安装工程,已由宁化县财政局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宁财〔2019〕2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城郊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宁化县城郊镇马元亭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城郊镇马元亭;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624384;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城郊镇马元亭村一事一议路灯安装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2438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根据(宁政文〔2019〕49号)要求,投标人须为宁化县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3.6. 其他资格要求:\。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4日(法定节假日均可) 08 时 00 分 00 秒至 17 时 00 分 00 秒到宁化县新华都四楼需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贰仟元人民币(¥:12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
6.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不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3日15:00 ,提交地点为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4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场核验身份全过程参加本工程的开标,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同时在宁化县人民政府(http://www.fjnh.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城郊镇马元亭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宁化城郊镇,邮编: 365400;
电话:13799183666
联系人: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化县新华都四楼 ,邮编: 365400
电话:13860563338
联系人:罗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4层
联系电话: 0598-8719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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