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西溪小流域沿河村庄(济村乡武层村)污水治理项目

日期:2019-12-10 11:14 来源:宁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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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西溪小流域沿河村庄(济村乡武层村)污水治理项目已由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以宁环【201922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济村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宁化县济村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文件宁政文[2019]49号文件规定,邀请注册地在宁化县内的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施工企业。

1.1.    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济村乡武层村

1.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规模约153万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及环保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西溪小流域沿河村庄(济村乡武层村)污水治理项目约153万元,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1.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1.5.    标段划分(如果有): /

1.6.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及环保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根据(宁政文〔201949)要求,投标人须为宁化县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2.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9.  闽人设文[2015]229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市政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2.10.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2.11.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投标人购买纸质标书,请于20191210日上午0830分至20191214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周末,节假日不休),到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化县体育中心游泳馆二楼)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费每份人民币 300 , 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另计,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元整(¥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密封现金的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12201500,提交地点为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化县翠江镇江滨北路万星广场1号楼四楼招标会议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招标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nh.gov.cn/xxgk/ggzy/)上公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济村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666960169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县体育中心游泳馆二楼

电话:13960532039   联系人: 小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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