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宁化丰登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化县安远镇东桥村养鳗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承诺告知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0-02-19 15:22 来源:宁化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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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授权各县(市)生态环境局开展行政许可工作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2020219日我局受理了福建宁化丰登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化县安远镇东桥村养鳗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作出审批承诺告知决定。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219日-202022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或者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新市北路476

邮政编码:365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件名称(全文详见附件)

文号

发文时间

1

宁化县安远镇东桥村养鳗场建设项目,年产鳗鱼950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福建宁化丰登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化县安远镇东桥村养鳗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明环评告宁〔202003

2020219

 

   附件:

1. 福建宁化丰登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化县安远镇东桥村养鳗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申请表(福建宁化丰登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福建宁化丰登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化县安远镇东桥村养鳗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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