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老区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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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其他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十一、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宁化县老区办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赋予全县老区工作的任务,有计划地分期分批扶持革命老区的生产建设,尤其重点扶持过去对革命贡献大、牺牲重、至今仍然比较贫困的老区乡村。
2、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老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老区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老区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宣传老区革命精神,弘扬和继承老区革命传统,使老区革命精神和优良传统代代相传,永远发扬光大。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向党和政府提出加强革命老区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卫生等建设事业的建议,协调有关部门搞好老区文明建设。
5、管好用好老区专项资金,发挥老区扶建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落实革命“五老”生活待遇,做好“五老”工作。
7、做好智力扶建工作,增加老区科技含量,努力提高老区人口素质。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化县老区办包括0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宁化县老区办 |
财政核拨 |
4 |
3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宁化县老区办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老区发展环境;扶持现代产业发展,增强老区“造血”功能;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改善老区人居环境;开展精准扶贫,确保老区贫困人口脱贫;加强民生工程建设,提升老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改革创新步伐,构建老区开放性经济新格局。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结合“精准扶贫”工作,推进老区基础设施建设。
2、抓老区宣传、培训教育见成效。
3、做好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孀管理工作。
4、严格老区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使用。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宁化县老区办收入预算为54.79万元,比上年减少7.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预算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79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4.79万元,比上年减少7.6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43万元,公用支出14.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4.79万元,比上年减少4.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预算减少,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2080201行政运行54.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7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0.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14.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及县外老区系统来宁检查、指导、考察等方面的公务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宁化县老区办共设置0个项目绩效目标(注:包括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分别是0项目,共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宁化县老区办(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2万元,比2018年增加1.93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价格正常上涨,定额公用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宁化县老区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宁化县老区办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宁化县老区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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